11月22日下午,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、局長羅文在市12345政務咨詢投訴舉報中心現場接聽電話,受理關于市容環境問題、市政園林養護、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處置等方面的投訴、意見、建議及相關政策法規咨詢。
“您好,羅局長。大洋街道大洋東路22號學府家園東面的工地經常施工到晚上十一二點,施工期間產生大量噪聲,影響我們周邊群眾休息,還請你們加強監管。”“您好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三條規定,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,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,但搶修、搶險施工作業,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。條款所說的“夜間”,是指晚上10點至次日早晨6點之間。針對您反映的問題,我局將按照實際情況,委托第三方環境噪聲監測機構對其場界噪聲進行檢測,確實存在噪聲污染的,將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責令改正,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拒不改正的,責令暫停施工。同時,我局將加強對各工地的夜間巡查,及時發現和糾正工地噪聲擾民行為。”
“羅局長,您好。我想反映一個問題,每天早上,常常有人到大洋街道冠春園路超市旁邊擺攤賣菜,影響交通,希望能加強管理。”“您好,根據《臺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、橋梁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、兜售物品。針對您反應的問題,我局將加強該區域的早上巡查管理,對于自產自銷的攤販,引導他們進入周邊疏導點規范經營。目前古城、大洋城區范圍內設有10個便民疏導點,分別位于赤城路、鯉山路、下橋路、望江門西橋頭、第二中心菜場、莊頭村、洛河村、西新村和前江村;對于職業攤販或多次引導仍不整改的,將從嚴管理、進行執法打擊。”
“羅局長,我們小區里在搞生活垃圾分類,原本我樓下就有個垃圾桶,每天下樓扔垃圾很方便,現在把垃圾桶撤掉了,在離我家很遠的地方建了個垃圾房。住得離垃圾房近的業主覺得有臭味,像我住得遠的扔垃圾又很不方便,而且很多業主也不會把垃圾分類好之后再去扔,那搞這個生活垃圾分類還有什么意義?” “您好,垃圾分類短期內似乎難以看到明顯成效,但從長期來看,垃圾分類對人們改善和保護生活環境意義重大。堅持做好垃圾分類工作,不僅僅是對人居環境、自然環境的保護,還能夠避免資源浪費、減少環境污染。目前部分市民還沒有形成垃圾分類、定點投放的習慣,主要是因為分類工作推進還不夠到位,分類宣傳還不夠深入。接下來,我們會加大宣傳力度,做好服務保障工作,督促物業服務單位盡到管理責任,同時執法人員也會跟進處置。感謝您對我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支持。”
當天下午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內,市12345政務咨詢投訴舉報中心共接聽市民來電92件,其中羅文現場接聽17件,轉交辦75件,接聽內容涉及市容環境管理、市政園林養護、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處置等各類熱點問題。對于熱線電話反映的問題,能當場答復的,羅文在接聽時間內予以回復;對于當場不能解決到位的咨詢事項,他交代工作人員及時進行了解,盡快給來電人回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