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次事故九次快,經過路口一定要減速慢行,更不用說在下雨天路面濕滑的情況下了。這不,又一起交通事故敲響了大家的安全警鐘。
6月10日,陰雨綿綿,路面濕滑,駕駛員謝某駕駛一輛輕型普通貨車沿104國道京福線由南往北方向行駛,途經汛橋鎮人民政府路口時,沒有及時減速,當他發現前方有一個打傘前行的行人時,趕緊剎車,但還是撞了上去,導致行人受傷。
謝某告訴記者,當時雨下得比較密,視線受到了影響,途經路口時又沒有仔細觀察,幸好行人僅是輕微受傷,不然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,以后經過路口時真要“寧等三分,不搶一秒”。
此次事故,謝某負主要責任,被撞行人負次要責任。交警對謝某處以罰款100元、記3分的處罰。被撞行人因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的違法行為,被處以5元罰款。